公示号 发表于 2026-7-3 17:13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B3802044地块(不含燃气集团用地)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B3802044地块(不含燃气集团用地范围)占地面积:745m2(区域一:131m2、区域二:411m2、区域三:203m2)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新围路,西侧为增槎路和闲置空地,南侧为罗冲围储配站、西场电器总汇和校园路5号制衣厂工业园,东侧为住宅区施工工地和螺涌小学,北侧为施工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19449°、北纬23.153234°。土地使用权人: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块区域一为闲置空地;区域二为市政道路(新围路);区域三为施工工地道路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调查缘由及情况: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用途涉及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属于需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评审的地块情形。受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二、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调查地块原为农田,地块区域一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为铁皮商铺,主要销售五金配件,后于1995年左右建成临街零售商铺,主要零售摩托车等,后续随摩托车产业转型,逐渐发展为电动车零售商铺,2026年起商家逐渐清退,商铺空置,并于6月完成建筑物的拆除;地块区域二于1986年建设为新围路并沿用至今;地块区域三上世纪九十年代作为外贸仓库内部道路,约2004年作为制衣厂工业园内部道路,2025年,制衣厂拆除,并开始施工,现为住宅区施工工地道路。相邻地块历史涉及生产的区域有:地块外南侧的罗冲围储配站,以及地块外东侧的制衣厂工业园。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重点关注区域为整个调查地块(745m2),包括地块的3个区域;各个区域潜在污染途径:区域一:紧邻罗冲围储配站的生产区域、隔油池区域、生产设施拆除区域、变压器及柴油发动机区域,并且位于其地下水下游方向,因此该企业上述区域的特征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的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铅、铜、多氯联苯。区域二:紧邻罗冲围储配站的生产区域、生产设施拆除区域、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区域,并且位于其地下水下游方向,因此该企业上述区域的特征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的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铅。区域三:紧邻罗冲围储配站的生产区域、生产设施拆除区域、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区域,因此该企业上述区域的特征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土壤迁移和地下水交流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铅。调查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铅、铜、多氯联苯。三、初步采样调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6月。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3口地下水监测,引用《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6.5)》关联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D2025-B219-1中的对照点,共采集37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引用2个对照点样品,单点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5.8m,单点地下水监测井最大深度为8.0m,引用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0.5m。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多氯联苯12项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并以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多氯联苯12项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并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和第一类用地推导值进行分析评价。初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①采集的37个土壤样品、引用的2个对照点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②采集的3个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外,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各自的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四、初步调查结论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B3802044地块(不含燃气集团用地范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围路,占地面积约为7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综上所述,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B3802044地块(不含燃气集团用地范围)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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