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法拉验收公示
本帖最后由 far52101 于 2026-7-8 10:03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规定,沈阳黎明法拉航空动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已做好“三同时”具备验收条件,予以预公示。
建设单位:沈阳黎明法拉航空动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89799523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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