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 682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邯郸经济开发区中船路与毛遂大街交叉口西北侧。建设单位: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阶段性验收内容:核心材料车间一、框架总装车间、中试车间、仓库一、仓库二、生活楼等建构筑物,3条框架总装生产线、配套建设电解槽性能试验、公辅设施。 项目阶段性建成后实现年产制氢装备500台的生产规模。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7日(二十个工作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310-7189331公示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mZZHSZQ5kYq2D8CW8Yyw提取码:q4mc谢谢发布顶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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