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qx1 发表于 2011-5-22 05:55

新人报道帖-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节选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8.3.1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8.3.1.1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8.3.1.2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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