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学徒 2008-4-29 13:19
水体纳污能力的计算
M=31.536[CS(Q0+QW)EXP(kx/2*86.4*u)-C0Q0EXP(-kx/2*86.4*u)]
式中:M——功能区纳污能力(t/a);
Q0——功能区设计流量(m3/s);
QW——功能区入河污水流量(m3/s);
CS——本功能区水质目标值(mg/L);
C0——初始浓度值,取上一个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值(mg/L);
K——污染物综合自净系数(1/d);
X——纵向距离(km);
U——设计流量下的平均流速(m/s)。
请问这个公式是否正确,
同时请教一下,关于水体纳污能力的计算公式。谢谢啦
envir 2008-4-30 00:22
你这个公式从物理意义上能读懂,但有些问题,因为公式中假定只有一个排污口,且排污口正好位于该功能区的1/2区段处,似乎是一个为了避免增加计算量而设定的简化公式。如果功能区内排污口较多,这种简化有一定道理,但计算精度可能不能保证,建议最好还是从功能区起点开始,以功能区起点、终点及它们之间的每个排污口为计算节点,分别计算两两连续节点间的环境容量,然后再对整个功能区进行容量叠加,这样计算更科学一些。上述过程你可以利用EXCEL编个小程序来实现,增加不了多少工作量。
[[i] 本帖最后由 envir 于 2008-4-30 00:24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