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怎么来???
申请登记类别2至16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成员受聘证明;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相应类别业务考核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业务考核合格证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相应类别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怎么获得?? 同问,这个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是怎么来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首次到北京培训的合格证明 业务能力证明(登记类别1者不提交):
(1)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2至12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至少8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申请登记类别2者,亦可提交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首页和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作为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2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登记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登记培训就有“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