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zh 2008-6-17 16:1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2008)环境保护部令
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危险废物 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附件在4楼。
jingzismile 2008-6-17 17:11
谢谢LZ:) ,不过在哪可以下到新的危废名录啊?
jingzismile 2008-6-17 17:20
[attach]5696[/attach]我下好了。大家有需要的话可以下下来看看。
maxpayne_x3 2008-6-17 21:20
啊~~~~太谢谢楼主及4楼的同志了。
Alei 2008-6-18 15:27
[quote]原帖由 [i]catalyst[/i] 于 2008-6-17 20:21 发表 [url=http://www.eiafan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0173&ptid=20230][img]http://www.eiaf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 不小心!9线程下载呀。 [/quote]
不要紧的,这个直接下载的,不需要积分。
qindp2008 2008-6-18 17:02
来的及时,很有价值的资料
linklater 2008-6-19 10:47
不错,谢谢啦!
saperinawang 2008-6-19 10:52
谢谢!常来看看环评网才会最先知道有新标准出台哦!
kanmiyoun 2008-6-19 16:21
呵呵,不错,留下了,谢谢楼主
xiaoxin518 2008-6-19 22:54
好,多谢啦,
littleblue210 2008-6-20 14:41
谢谢
楼主转走咯,谢谢!
蓝海贝贝 2008-6-2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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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注册就收到这么好的礼物,多谢多谢
jiangsude 2008-6-21 14:10
谢谢分享,收下了,我还一直用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