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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ns 2007-1-10 10:00

关于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的问题

经监测受纳水体有几个指标超标,不能满足水体功能区划,是否就说明该水体没有环境容量,若要新建项目,是不是就不能向该水体排污?

qmzdzsdcn 2007-1-10 10:02

指标超标,新建项目肯定不能再往里面排污了。

xfhksszh 2007-1-10 10:05

除非当地环保部门通过区域削减,为其腾出总量。

lzj1123 2007-1-10 10:06

你首先要说明该水体超标的原因,如果是该区域是因为未见集中污水处理厂造成的话,建议该区域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经过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在排入纳污水体,这样的话是该新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还有就是要求该企业污水零排放;如果以上都做不到的话请示当地环保部门,跟环保部门的领导商量是否在做新的环境规划时能否将该纳污水体的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chhxyqh 2007-1-10 11:22

对于已经污染地区新建项目的环评应该是最严格的。如果采取污染治理或修复措施,能够削减环境中与排放数量等量的污染物或更多的削减环境中污染物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的。

liuhen023 2007-1-10 12:10

“你首先要说明该水体超标的原因,如果是该区域是因为未见集中污水处理厂造成的话,建议该区域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经过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在排入纳污水体,这样的话是该新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那是不是这个新建的项目就要等到污水处理厂建好之后才能上了,这样的话可操作性就不好了
换个角度,如果是某个企业厂界噪声超标,而且噪声超标是很普遍的,特别是夜间噪声,那是不是这个企业的边上就不能新建别的企业了?

qmzdzsdcn 2007-1-11 10:28

同意6楼的说法,那样时间耽搁太长了。等这个措施实施要n久呢
而且企业污水零排放达到的可能性也很小。上这套设备的成本或许比项目本身还要高。企业会同意么。
现在有好多地方的做法都是公司和环保局交涉作弊处理,至少比上设备要省钱
所以做环评有时也郁闷呀:(

watermans 2007-1-12 11:51

我曾经看过环保总局评审的一个新建造纸厂(2004年)报告,其受纳水体有几项指标超标,不能满足水域功能区划,但该报告确已通过评审,该厂也已建好,但报告中并未提到受纳水体污染削减问题啊,只是说明了该厂污水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不知何故?

gzuuser 2007-1-12 12:49

一年一年要求不一样的,这个还有地方标准和地方制度。一般情况下新建项目的污水排放到市政管网,在集中到污水处理厂治理,或者自己处理能达标排放。现在有些地方标准是要求污水达到零排放的。

eric1229 2007-1-17 18:47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注意上述4.5.1 是针对划定的保护区而言的,也就是说非保护区已经超标的话并没有说严格的不准排的字样,不知道是标准的漏洞还是有其他的说法.

蓝色海洋001 2007-1-17 21:58

大家讲的有一定道理。这个问题可以分几步考虑:
        首先。分析超标指标及原因。没有在该区域建立污水处理厂或者没有规范该区域的污水排放管道(线路)可能是原因之一,不过现在很多流域都不能完全按照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所制定的目标,象大家所讲,这个也是比较普遍,但当地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也会大力推行上新项目。因此我们能做的,首先是尽力不上,若必须上的话,则尽可能对环境造成尽可能小的污染。
     其次,可以通过对区域原有的行业、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或者推行清洁生产,以减少对承载力饱和的区域的污染并腾出多余的环境容量。
    此外,不同类型的企业其环境污染的类型不一样,能否有选择性地上一些污染排放物影响较小的 企业;
   最后,还要考虑对新上项目的规模、污染处理配套设备的使用等情况。


     我是做环评的,今天第一次上来,虽然现在这个行业的形势很不乐观,但我觉得作为一个从业者,应该是改变你能改变的,去努力适应你不能改变的东西,一味牢骚反倒对自己心情不好。我曾经一直有过这种心态。
   送给大家一句话:任重道远,我辈需不断坚持、努力!毕竟我们还是它的忠实守护者……

tuvifon 2008-6-20 11:09

好帖翻出来和大家共享。

linklater 2008-6-20 11:37

纳污水体指标超标,肯定是没有环境容量,要想上新项目可有以下几个出路供参考:
1、新建项目是否有排超标的污染物?如没有,可上;如果有,是否针对超标的污染物指标(如一类污染物)做到零排放?
2、外排废水处理到纳污水体的功能区标准排放,视同“零排放”;
3、通过区域消减替代方案,获得排污总量(这方面需要政府出面才能解决);
4、如果企业投资大的,且为地方支持企业,有条件的话,可考虑通过专管引到达标纳污水域(不属于饮用水源地)排放。

最近我们通过省局批的一个项目,因区域超标,地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环保局对这个项目审批结果是同意建设,不过要等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方可投入“试运行”!够绝;P

ljwhp 2008-6-20 11:46

参考一下以下三个做法:
1、零排放;
2、区域削减;
3、排放的废水处理到河流的水质类别对应的水质要求,也就是GB3838-2002里相应的水质类别的水质标准。
好像就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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