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的选用
请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应的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土壤标准应该选用一级吗? 一般情况下,环评报告书批准的标准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若期间标准修订或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按新的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对应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应时段作为执行标准,如新的时段有新的要求可作为参考标准。 可咨询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请问二楼 若期间标准修订或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按新的执行在哪看到有这句话可靠吗 楼上版主,估计你看到的是环评是肯定这样的说法。但是对验收来说,二楼说的完全正确。
验收是以批复时的标准作为验收标准,新的标准是参照标准,就是如果一旦出现你验收的项目达到了老标准要求而没达到新标准要求,从验收程序上讲,该项目验收是可以通过的。
但是验收报告中也得按照新标准去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由管理机关再提出相应要求。 前段时间跟一些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士再次请教了这个事情,新的通用的执行办法是要看标准的发布时限,假如新的标准已经执行了比较长的时间,可以不再执行环评批复标准,直接执行新标准。
但是在发布期和执行时间不长的阶段,还是分执行标准和参考标准两个标准进行评价。 项目环评监测适用的是环境质量标准,而验收监测适用的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新旧排放标准更替的时候,一般来讲,新的排放标准都有一个适用的时效规定,如果是这样,标准的适用就很清楚,若没有,通常按照环评批复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只是作为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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