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hao 发表于 2011-11-5 16:10

取水量多少的项目属于地下水评价的Ⅱ类建设项目

厂区打口井,每天取水量170立方米,会引起地下水位变化吗,会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吗,属于1类还是2类项目,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liuhui07 发表于 2011-11-5 18:56

请高手指点。。。。。。

love_manu 发表于 2011-11-6 10:36

自我感觉,你还是给归到2类,但是因为取水量小,你可以说对地下水文环境影响较小
主要是不能漏项啊,多写少写,多少也要写

小欣河 发表于 2011-11-6 19:09

我觉得应该调查当地的地下水补给量,如果补给大于取水量,就不算2类。不过,补给量的资料可不好找啊

flysky2010 发表于 2011-11-7 08:51

区别一类和二类项目的依据不是取水量的多少,一类项目为影响地下水水质的项目,二类项目是影响地下水水位的项目。
你这个是二类项目,影响水位。

scsdzs 发表于 2011-11-7 09:07

取水项目肯定影响地下水位,属于II类,肯定得评价

☆ゐ心ぉ★ 发表于 2011-11-7 14:13

:)学习了~~~~~

lihao 发表于 2011-11-11 14:55

谢谢,学习了

lf0502 发表于 2011-12-6 22:31

取用地下水应算2类吧

sceptic 发表于 2011-12-14 09:19

区别一类和二类项目的依据不是取水量的多少,一类项目为影响地下水水质的项目,二类项目是影响地下水水位的 ...
flysky2010 发表于 2011-11-7 08:51 http://www.eiaf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学习了

hpchenggong 发表于 2011-12-14 09:59

没有明确的规定

wang629120 发表于 2011-12-24 10:19

回复 5# flysky2010


    really?学习了 谢谢

nbak 发表于 2011-12-25 11:14

你将抽取地下水,地下水水位、水量将会变化,属于第2类,但是抽取地下水量相对较小,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较低。会不会产生环境地质问题?一般情况下产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要注意,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水文地质特征。如果这是在地下水环境脆弱区、沙漠地区或者具有很重要生态环境功能的地区,既是是你抽取少量的地下水也会产生较大环境地质问题。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需要经过相应的调查之后产生确认是否会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问题继续讨论!

spiderzhu 发表于 2011-12-25 17:12

日取水量为170方,应该是不小的了,尤其是在北方的缺水地区。应该按照II类项目算

jiangtaoyh 发表于 2011-12-26 20:10

不错学习了: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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