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uanli1007 发表于 2011-11-24 09:03

105国道吉安中心城区改道暨省道319张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环评简本公示

105国道吉安中心城区改道暨319省道新建工程环评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1. 工程概况105国道吉安中心城区改道暨319省道新建工程主要线路起于青原大道与梅林大堤交叉口,地理坐标为北纬北纬27º08′23″,东经115º02′52″;终于吉安市规划的南环线与原105国道的交点处,地理坐标为北纬北纬26º59′547″,东经东经114º55′16″。工程内容及规模:(1)105国道改道工程,起于青原大道与梅林大堤交叉口,沿东边上跨京九铁路,途径青原区江里上、塘下、留家店、虎眼塘等村庄,上跨华能铁路,从胡家新村和吉安县永和镇张巷村跨越赣江,沿赤岗岭,穿越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部分吉安至锦源公路,在住仁山再次上跨京九铁路,沿吉安市规划的南环线与老105国道相接,路基宽24.5m,路面宽度21m,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标准,沥青混凝土面层,全长25.012km;(2)319省道张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共24.142km。其中S319桩号K176+500至K179+371路段2.871km已纳入青原山至东固公路工程新建;桩号K179+371至K194+042路段与拟建105国道共并线14.671km;K194+042至K200+642路段共6.6km为利用现有G105及君山大道;(3)永和大桥,具有公路兼城市道路的功能特性。主桥桥面宽32m,引桥桥面宽28m。项目总占地143.158hm2,其中永久占地112.988hm2,临时占地30.17hm2,项目土石方总量为100万m3,其中借方99.66万m3,弃方2.04万m3。全线共设取土场9处,其中2处备用。1#、4#、6#、8#取土场同时作弃土场用。工程总投资78916.0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23.27万元,占总投资的2.44%。本项目拟定2011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14年2月建成通车,历时27个月。2. 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2.1 生态环境2.1.1
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是沿线的农业生态、土地资源、陆生及水生动植物。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属低丘、岗地地貌,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第四纪红土。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水稻土。项目所在地带性植被为亚带热常绿阔叶林。现状植被类型主要为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灌丛等,以人工林居多,天然植被较少。主要树草种为樟树、马尾松、湿地松、杉木、油茶、杨树、柏树、木荷、枫香、毛竹、杜英、杜鹃、继木、铁芒萁、百喜草、狗牙根、宽叶雀草、马尼松等,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约44.3%。评价区植物除国家级Ⅱ保护的野生樟树外,无其他国家级或省级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物以丘陵山地常见广布种为主,多已适应当地人为的活动的影响。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需要保护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沿线以马尾松、湿地松林为主的林分保水保土能力差,林下地被物较少,皆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公路建设将开挖山体,会破坏沿线部份的山体植被,短期内水土流失会有所加剧;评价区植被受人为干扰严重,多为人工植被,对外来有害生物抵御能力弱,公路配套绿化工程应全部用当地乡土的乔灌草,避免绿化苗木夹带外来入侵物种,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2.1.2
主要生态影响(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总占地为143.158hm2,其中永久占地112.988hm2,临时占地30.17hm2。永久占地类型中耕地占43.9469hm2,未占用基本农田。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取土场占地均为林地,未占有耕地。在本项目施工期及竣工后,将及时采用一系列绿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可以将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工程占地对区域农作物损失基本没有影响。(2)工程对动植物多样性影响分析本项目沿线主要以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通过多方查证,项目影响区内无原次生林,不存在濒危植物种群,项目所占地范围内无国家保护植物种类,无需进行移植。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沿线两侧的植物会有一定不利的影响,但对植物种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沿线存在部分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评价范围内无重点保护动物的集中生活区及栖息地。施工人员的生活及工作会在一定程度上惊扰野生动物,迫使其向距道路更远的地方迁徙,但在较远的区域重新分布,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总量影响很小。桥梁施工对江中鱼类资源有一定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管理。本项目桥梁施工未涉及鱼类“三场”,且不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1.3
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取土场等临时用地采取边沟排水、临时挡护等措施以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路堑路堤的护坡工程;临时用地表土剥离用以复垦或绿化等;桥梁建材堆放远离桥位或设置挡墙、修筑沉淀池等以减少施工对周边水体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运营期国土部门应严格加强对改造公路沿线各种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和审批;取弃土结束后,根据水保章节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对取弃土场进行恢复或复垦;公路绿化及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时,使用当地乡土植物,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2.2 声环境2.2.1
声环境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项目沿线敏感点有26处,分别为草坪、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学、留家店、陂头、巷口、蒋家、虎眼塘、谢家、胜利村、桥头、案头新村、胡家、寺前、张巷、桐家、东风希望小学、彭家坊、里塘山、住仁山、山塘边、夏家坊、娑山村及黄枟村,共24个村庄及2个学校。各监测点位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周围各个敏感点声环境状况良好。2.2.2
噪声影响分析(1)施工期在只考虑施工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影响,而不考虑其它衰减影响(例如树木、房屋及其它构筑物隔声等)情况下,由于施工噪声源源强较高,在距声源200米处,大部分声源(平地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冲击钻井机、摊铺机(德国)、自卸卡车)的声级值可满足噪声标准要求。发电机组及冲击式打桩机产生的噪声达标距离较远,但发电机组及冲击式打桩机只属于偶发性噪声源。需对项目施工噪声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项目沿线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良好。(2)营运期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有24个居民点,2所学校。经预测:2013年(近期):4a类区昼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噪声超标量1.9~2.5dB(A),4a类夜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声超标量在3.6~10.3 dB(A);2类区超标点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学、留家店、陂头、巷口、蒋家、胜利村、案头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昼间超标量0.4~3.7 dB(A),夜间噪声超标量在2.3~6.3 dB(A)。2019年(中期):4a类区昼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噪声超标量2.0~2.6dB(A),4a类夜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声超标量在3.8~10.5 dB(A);2类区超标点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学、留家店、陂头、巷口、蒋家、胜利村、案头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昼间超标量0.5~3.8 dB(A),夜间噪声超标量在2.5~6.5 dB(A)。2027年(远期):4a类区昼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噪声超标量2.3~2.9dB(A),4a类夜间超标点有山里上、陂头、巷口、蒋家、案头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声超标量在3.9~10.7 dB(A);2类区超标点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学、留家店、陂头、巷口、蒋家、胜利村、案头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里塘山、住仁山,昼间超标量0.7~3.9 dB(A),夜间噪声超标量在1.2~6.8dB(A)。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障沿线居住和教学的声环境。2.2.3
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对声环境进行保护,夜间施工对沿线附近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尽量避免工程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对项目沿线村庄及学校均有一定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影响居民的生活及学生的学习时间,特别是学校,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必要时增设临时隔声设施。高噪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且加设围栏以减轻噪声影响。材料运输车辆路线选择应远离村镇。(2)营运期
公路沿线应合理规划拟建新城镇区,在未采取任何噪声措施及道路两侧为硬路面时,不宜在路中心线两侧635m以内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并加强建筑布局和隔声设计,保证敏感建筑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根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中期噪声超标情况,结合敏感目标的规模与路线相对位置等因素,提出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项目声环境降噪措施需投资232.24万元,在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后,可有效的缓解项目营运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2.3 地表水环境2.3.1
地表水环境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赣江。涉水工程未涉及鱼类“三场”,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永和大桥桥位下游100m处水体的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共7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说明项目周围水体水质良好。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桥梁施工中桥墩的建设可能会产生油污滴、漏、冒等现象,对赣江有一定的影响,且施工产生的泥浆若处置不当,会不利于农田灌溉。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控制路基施工阶段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水质造成影响。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后,施工期间不会对沿线的水体造成明显影响。(2)营运期运营期排放的水污染物主要是来自降雨初期路面径流所夹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这些雨水经分区外排后,SS和石油类是较少,对沿线水体影响较小。2.3.3
地表水保护措施(1)施工期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随意弃入溪流、沟渠或随意堆置;桥梁施工营地应远离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回收利用;施工机械不定期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在路基开挖时,设置临时截水沉淀池;拌和站、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等,需经沉砂池初步处理,全部回用。(2)营运期设置路侧排水沟以及线外涵洞等连通排水沟;路侧排水沟、边沟等均采用浆砌片石进行全铺砌防护;路面径流雨水通过道路的排水系统排放到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截水沟内,或由土路肩下铺的砂砾透水层以渗流方式排泄至路堤边坡坡面。永和大桥两端各设置一个事故池及集水池(70m3),同时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4环境空气2.4.1
环境空气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同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空气监测结果得知,青原区的塘下村及井开区的娑山村的NO2、SO2、TSP和CO的日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总的来说,项目沿线空气环境质量较好。2.4.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运输及装卸、灰土拌和等施工环节均有扬尘发生。路面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材料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也会带来一定的空气环境影响。(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其沿线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污染物为CO、NOx和THC,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并影响周围大气环境。2.4.3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施工期路面定时洒水;物料堆放场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必要时采取遮盖措施;拌和场远离村庄及学校;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村庄附近时降低车速,并适当加遮盖布。(2)营运期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2.5 社会影响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沿线村庄及企业的交通状况,有利于推动农民及城市的经济发展,同时带动了青原山景区的旅游发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沿线土地的价值,进而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本项目施工期的社会影响主要表现在占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及施工对村民交通的干扰。项目建设涉及的占地拆迁问题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需按国家和地方上有关政策做好占地补偿及房屋补偿或安置等工作;项目永久占地中耕地占43.9469hm2,项目永久占地使农作物总产量的减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量不大,不会从总体上改变沿线村民的生活,但对被征地农民来讲,项目占地对其收入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还是较为明显,必须对征地农民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要求进行补偿;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避免施工期出现安全问题,为保证沿线村民的交通便利需设置临时通道;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拆迁对村民生活也有影响,在拆迁或迁移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时,应提前通知村民,保证沿线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正常。2.6 其他影响评价(1)水土流失本项目共占用土地143.158hm2(含临时用地),全线挖方150.40万m3,填方248.02万m3,借方99.66万m3,弃方2.04万m3。本工程建设共扰动地表面积143.158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1.59hm2;本项目背景土壤流失量3966t;预测期土壤流失总量为40520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36554t。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区、弃渣场区及施工临时用地。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15年),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6.3%,拦渣率达到99.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0%,林草覆盖率达到35.5%。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2)固体废物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桥梁施工产生的淤泥排至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澄清水回用,沉淀淤泥固化后运至临近取土场,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3. 环评结论要点 105国道吉安中心城区改道暨省道319张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属于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中的“鼓励类”中第二十四项第2款“国省干线改造升级” 及第二十四条第9款“特大跨径桥梁修筑……”,符合国家的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同时也符合《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及《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本项目的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生态、水、气、声等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设计已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报告中提出了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只要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要求,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4. 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 以上为105国道吉安中心城区改道暨省道319张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工程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评结论等简述与要点。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单位、专家及公众可在通知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将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人:温工
联系方式: 0796-8356128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91-88522686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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