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现正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式信息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鳗鱼配合饲料和对虾加工冷藏2000吨建设项目概要:建设项目拟建于广东省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十三号,建设项目共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11492m2 ,建筑密度51%,绿地率为16%,容积率为0.63。项目总投资900万元人民币,共包括2栋车间、1栋仓库、1栋综合楼、1栋宿舍、1栋电机房。(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02589688(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0-83335363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335号环保大厦(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保保护对策措施。(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本公示将连续公告10天,欢迎关心台山市明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鳗鱼配合饲料和对虾加工冷藏2000吨项目建设和发展,关心台山市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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