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锅炉监测折算问题
小于65t/h的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标准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α=1.7,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α=1.8,燃油和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α=1.2;工业炉窑α=1.7;电厂燃煤锅炉α=1.4,燃油锅炉α=1.2,燃气锅炉α=3.5。上述折算系数是否正确?按标准理解,进口只需烟尘折算,其余污染物不用折算?另外垃圾焚烧炉过量空气系数是不是为α=2.1?
大将 发表于 2012-10-12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要计算脱出效率,进口浓度也要折算。
计算脱除效率,用排放速率计算。排放速率与实测浓度和标干废气量有关。与这算浓度没有关系。 所列理论过剩系数基本没有问题,只是根据不同的监测主体查看相应的执行标准,然后选择理论空气过剩系数计算折算浓度。不能这样记系数,容易混乱。锅炉列表里面进口出口分别提到的污染物计算,没有规定的不计算折算系数。
个人愚见,言错勿怪 mark一下,同求高手回答 如果你要计算脱出效率,进口浓度也要折算。 我也学习了 yb007sd 发表于 2012-11-6 14: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计算脱除效率,用排放速率计算。排放速率与实测浓度和标干废气量有关。与这算浓度没有关系。
也可以用折算浓度计算脱硫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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