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的环境监测未及时进行,能否补充监测
这边有一个露天煤矿自2009年开槽剥离,已获得环保部的环评批复,对于其环境监测,未按照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进行,2010年至今都未监测。公司马上要进行上市环保核查,请问,对缺失的监测,应该采用什么办法弥补?能否补充环境监测,如果可以,怎样操作?感谢各位高手赐教!
赶紧 去咨询审批你们报告的单位 与相关环保部管这个问题的工作人员!
好吧,谢谢啦 我仅仅知道上市评估需要掌握一些原则,但是原则之中是不是需要平时的监测数据,是每个上市评估公司分别掌握的,所以楼主问论坛不如去问上市评估的单位更好 可以,立即请相关监测部门组织验收监测就行了. 补做监测并申请验收。 谢谢各位哈 可以验收监测和环评监测同时进行,联系一家比较权威的环评机构,交给他们就可以了 我之前服务的单位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最后监测验收和环评一起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