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冷月 发表于 2009-7-15 10:44

本版版规(试行)

【公告】本版版规

1:发帖请注意类别,严禁灌水帖,违规者将做处罚。

2:严禁回覆无意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纯表情、数字、字母或者空白帖,违规者将做处惩。

3:严禁粗言秽语、人身攻击,违规者将做处惩。

4:发帖之前,请尽量检视版区内有否已有人贴过。

5:违规者初次警告,严重者禁言处分。

6:会依发帖者的帖子内容会根据论坛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7:请勿连结在别的论坛需要注册才能下载的资料,违者将以删帖处理。

8:如果发现自己或别人发布的帖失效了,请快修复,也可以利用短讯 报告给版主帮忙删文。

9: 请勿恶意灌水,以尊重发文者,违规者将做处惩。

10:随机抽查回覆帖子内容,不合规定者将做处惩。

11:回帖请勿复制别人所发表的,违规者初次给警告,再犯者将做处惩。

12:严禁各类广告,违者直接禁止访问。


关于转载

1.转帖必须注明出处跟作者,必须在明显处标明

2.作者有注明禁止转载的一律不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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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华

1.如果大家认为此贴 够资格申请精华的话请 发短讯给斑竹

2.好的技术贴和原创文章获得 精华贴几率很高.

关于锁帖、删帖

1.对于发帖内容已不符合行业发展新政策、技术等要求的,将进行删帖处理
2.对于某些提问已经有明确回答,将进行锁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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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发帖时间过早的帖子,将进行锁帖处理

关于申诉

对删贴移贴有异议的,请消息致版主申诉你的不同看法。

版规试行期间欢迎大家踊跃提出意见或建议!欢迎大家举报违规行为,对于举报有功者予以适当奖励!

鹤无声 发表于 2009-7-15 11:46

支持烟雨冷月的版规,支持英明举措

佳安 发表于 2009-7-15 13:56

应该有些规矩,否则即使有人气,也会慢慢衰落!要的不是一时,而是长久!

thunder.z 发表于 2009-7-30 20:33

新人!支持下!

zhang90jia 发表于 2009-9-2 16:37

新旧都要支持啊,大家共同努力,促进环评事业发展吧。只能这样了

anglyme 发表于 2009-12-1 12:18

支持支持

xqqczh 发表于 2010-7-21 15:19

强烈支持!

panzi515258 发表于 2010-8-29 15:27

支持!支持!

常品品 发表于 2010-9-11 16:48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就要这样

lgfly 发表于 2010-11-12 09:39

顶个先
学习学习版规,以后按规矩办事:lol

yanjun0405 发表于 2010-12-5 17:21

支持楼主的建议

bbfwujun 发表于 2011-1-7 20:45

请教版主那个教材贴为什么给屏蔽了啊!是个好贴啊给我们这些新手指点方向啊!版主给我们小民做主啊!

一直zai追 发表于 2011-8-20 23:55

支持烟雨冷月的版规,支持英明举措

阿昆做环评 发表于 2011-8-22 08:29

实习生报到,学习了,希望能祝你一臂之力!

VIP-环评 发表于 2012-2-1 16:21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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