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wang 发表于 2009-8-5 14:31

关于继续培训课时的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第七条 下列形式和学时计算方法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

  (一)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二)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三)承担第(一)项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

  (四)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上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六)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16学时。

  请问各位专家,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所属单位如果不是所登记的单位,这篇文章算不算?
  相关专著是指什么,环境管理算不算?环境工程方面的算不算?


John1985 发表于 2009-8-6 15:54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
楼下的加油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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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