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问题
大气导则规定: 现状调查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可视不同评价等级对数据的要求结合进行。1.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3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2 .收集近3年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3 进行现场监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地方环保局领导规定,环评报告书、报告表都要进行现场监测,按照国家相关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因而,一个报告表的监测费也要1万元以上;有些地方允许引用监测数据,但是必须缴纳监测费,收费比例为环评合同金额的30%-40%。这已经是一种行规。
个人认为: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可以引用当地环保部门对外公开发布的季度、年度环境质量公报,老百姓有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环评单位也可以引用这些公开的数据。一家之言,供讨论。
不然怎么来的腐败啊?
监测站是事业单位,钱都是纳税人的吧。
不要说复杂的环境监测了,就是简单的风速资料,气象部门也要收费的 这是他们的收入来源 挺~~~~~~~~~~~~~~ 做一个项目监测站都要抽钱的,这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想改革困难重重啊 哎。。。这个社会就是。。。。。。。。。。。。。。。。 环评就是唐僧肉,都想咬一口 这个没必要讨论,本来就是可以的,不过各地规定不一样,很多地方不让用,没办法 唉,我们这里就只有书要现状监测,报告表不用,要不然环评成本真是太高了! 抽钱就算了,评审还这问题那问题 地方主义就没有办法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讨论这个没有意义,想在那个地方做环评,就得听当地的要求,他们懂个鸟,数据乱给,很多还测不了 楼主想多了
这个事情。。。。 这种情况很多的,虽然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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