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环评??
近日遇到一个问题大概意思是:有一个涉汞企业(冶炼)已经申请破产,而后又由别的业主收购过来,拟修复、启动原有企业生产设施。根据现场踏勘,新业主已经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并根据经验完善了相关废气、废水以及冶炼渣场的建设,现行文至环保部门申请恢复生产。望答复
背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有企业未进行环评,但在生产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目前停产约5年,正式破产手续及新业主接收工作于08年底办结,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查阅,该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指导目录中的鼓励、限制及淘汰类。
问题:
1、该项目是否能按恢复生产来进行处理(已经换了业主、且对工艺、编号环保设施进行了必要的改造、优化和完善)?恢复生产是否可能(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如果同意恢复生产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其他如经贸局的相关认可文件。
2、如果同意恢复生产,是否需要进行环评(现场踏勘改造、优化后的环保设施基本可以达到相关要求)?
3、其他存在的问题
急需各位大虾指点,谢谢 没有遇到过类似问题,也不属于管理部门,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不能按恢复生产来进行处理吧,毕竟业主换了,技改过了;如果已经收购了,经贸局等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应该已经同意了,不过环保部门未同意,恢复生产属于违法。
2、需要进行环评
3、没有想到问题 肯定是需要进行环评的。 谢谢各位的建议 应该是需要做环评的,如果在我们这边 ,可能会按照新建来做,同时把现有问题说清楚。 谢谢各类指点 领导已经定夺 确实应该做,因为以前就没做 如果不做,就有继续承认企业的合法化的违规行为了 楼上的说的欠缺。此类项目当然应当做。远的不说,就工艺、规模变化就得做,再说老企业已破产,新企业就是新建项目了,所不同的是新项目选择的地点要比平地起家好点。老企业没有环评也不能笼统的说成违规,环评制度确立才多少年啊,别说真正推行才多少年。 1、不能按恢复生产对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2、必须环评。
3、总量是否能继承前单位的,如果有。 吼吼,做吧 觉得像是技改,因为工艺上变了,应该是比以前优化了,便于环保部门的审批。对于法人什么的发生了改变,这个可以在原有项目工程分析当中提到! 向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咨询清楚再做决定 应该要进行环评的,停产都五年了,而且之前也没有。 应该按新建项目做环评 感谢赐教 受益匪浅 按新建项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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