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评工程师登记的问答
针对大家对环评工程师登记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进行了以下整理。如果您对登记还有不清楚问题,可在这里跟帖回复,我在这里及时进行补充并解答:
1、是否可以登记两个以上类别?
答:只能登记一个类别。
2、评价机构过渡期间如何使用环评工程师证书?
答:甲级评价机构在06年12月31日,乙级评价机构在07年12月31日前过渡期间,原则上要求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签字,对没有环评工程师的评价机构条件可以放宽。
到2006年底,需要换证的乙级单位,不受必须有6名环评工程师条件的限制可以顺利换证,换证后的有效期为一年。
3、类别变更的时间
答:三年再次登记时,才可以进行类别的变更。
4、对于评价、评估、监测机构之间的调动,如何变更登记类别?
答:因评价、评估、监测机构之间发生的工作调动,可以同时变更类别。
5、公告中要求:提交5篇论文,是否都要求是第一作者?我有第二作者的论文,这样可以吗?
答:只要署名即可。
6、所有人都要参加登记培训吗?
答:对于不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要参加登记培训。(直接登记的条件,见总局52号公告中附件内容)
7、报考环评工程师的单位或登记培训的单位或上岗证的单位与登记的单位不一致时,如何登记?
答: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见总局52号公告相关内容),以登记的单位为准,若上岗证单位与登记的单位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变更材料(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说明)。
一单位需2人报同一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 见贴:
http://www.eia.net.cn/zyzgdj/
[ 本帖最后由 Alei 于 2006-12-5 14:34 编辑 ] :) 楼主辛苦了,呵呵,继续 谢谢楼主了:) :) :) :) xiexi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