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bird 发表于 2009-10-24 08:57

关于印发《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07〕13号关于印发《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局组织制定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现予发布实施。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1号),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和销售、使用Ⅴ类放射源的单位,在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前均需填报《登记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公布本《登记表》,并组织实施。
  
  附件: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辐射 核技术应用 登记表 通知

鹤无声 发表于 2009-10-24 09:38

多谢提供啊。。呵呵 感谢

superbird 发表于 2009-10-24 10:15

2# 鹤无声


    这个贴很old了,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核方面的登记表也有专门的。。。

微晴天 发表于 2012-9-14 10:00

感谢lz,我们单位正好要帮医疗系统办辐射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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