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等级的问题
请问,如果要变更登记类别是不是一定要参加变更后类别的登记培训?如只参加过变更后类别的继续教育培训是否能得到认可?如我单位同事以前登记的类别是社会区域类,现想变更至轻工纺织化纤类,之前该同事参加过轻工纺织化纤类的培训,若要变更是否一定还要参加轻工纺织化纤类的登记培训才能申请?
另外,为何环评师管理办公室电话都打不通的?是否变更了联系方式? 按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规定,应该有与变更类别相应的业务能力证明材料,也就是轻工纺织化纤类的登记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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