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龙 发表于 2013-7-1 17:57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二道沟11号砂石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二道沟11号砂石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一、工程名称及概况工程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二道沟11号砂石矿工程概况: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二道沟11号砂石矿(建筑用砂矿)位于米东区东北60 o方位,直线距离14.23千米,G216国道17千米西处,行政区划隶属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管辖。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53′08″,北纬44°02′24″。项目总投资928.99万元,为新建露天矿山,矿区面积0.2252km2,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418.1万m3。矿山开采规模为砂石原矿45万m3/a,经筛分水洗后,主要生产粒径生产最终粒经<8mm的砂料为4.73万m3/a;粒径8—20mm的砂料为6.12万m3/a;粒径20—40mm的砾石为9.36万m3/a。产品仅用于普通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告;环评单位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建设。公众可在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2、主要工作内容:识别砂石矿建设的环境影响,项目区涉及范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得出环评结论。三、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⑴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废土石堆场、道路及装卸、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在不采取任何降尘措施下将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较为一定的不利影响。在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粉尘影响范围局限在矿区范围,粉尘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⑵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洗砂用水,洗砂用水洗砂后,主要为SS没有其他污染物,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没有生产废水排放,因此对环境无影响。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不外排。因此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⑶声环境影响矿区造成噪声影响的主要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采场工业场地内,其周边区域内无其他人群活动,噪声的实质性影响不大,在采取降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很小,主要是对矿区工人的影响,应加强工人的个人防护。⑷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在工程结束后,废弃石料及泥渣作为回填物回填至采坑区。本项目的生产固废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很小。⑸生态影响分析本矿山开采活动对区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占用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在采取积极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有效控制。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二道沟11号砂石矿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矿山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其清洁生产水平在国内同类规模企业中处于一般水平。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均可达标排放,其措施从经济及技术上合理可行。本工程的实施可带动米东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地方就业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本工程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环保节能减排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是否了解;  2、从环保的角度,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 3、您对目前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4、本工程建设运行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5、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危害。六、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及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5天之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金峰亨辉建材有限公司联 系 人:侯金刚联系电话:15209914066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哈萨克民族乡独山子村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评价机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联系人:葛春花联系电话: 0991-6614769 邮箱:1012743861@qq.com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亦符合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节能降耗措施,特别是防止环境风险的各项安全措施,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我们联系,反馈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并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本期公示期为十五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cocomilk1216 发表于 2013-7-2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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