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紫翼 发表于 2013-7-2 16:28

贵州省罗甸县凤亭乡破屋高岭土矿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第二次)

贵州省罗甸县凤亭乡破屋高岭土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罗甸县凤亭乡破屋高岭土矿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贵州鑫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贵州省罗甸县凤亭乡破屋高岭土矿位于罗甸县城区东南方向平距约18km,行政区划属罗甸县凤亭乡所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7′15″~106°48′30″,北纬25°14′30″~25°17′00″,有县乡公路与矿山相连接,交通方便
    5、工程概况:矿山资源/储量:铁矿(332+333)1.80万吨,高岭土(333)86.37万吨,硅石(333)16.98万吨;设计利用储量为86.54万吨;可采储量为82.21万吨。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7.3年。开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开拓;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工业场地主要用于堆矿。共布置3个堆矿场,其中:1号堆矿场布置在高岭土矿北侧,2号堆矿场布置在Ⅰ、Ⅱ硅石矿之间,3号堆矿场布置在赤铁矿南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水环境  
    主要包括采矿工艺废水(开采作业降尘废水、设备维修含油废水)、矿石和废土石堆场淋滤水、生活区生活废水等。
  矿区位于区域水文地质单元的地表分水岭附近,且自然坡度较陡,地形有利于排水。区内地下水的补给源为大气降水,地表汇集的降水除少部分沿岩石中节理、裂隙岩溶漏斗及断层构造带渗入地下外,大多迅速汇集于地势低洼的沟谷地带形成地表溪流而排出区外。区内矿体核实最低标高+780m,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罗甸水淹湖面+450m以上,矿层水主要来源于矿层本身的承压裂隙水,涌水量一般较小。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湿式凿岩、降尘废水,废水中主要含SS,大部分直接消耗,少量形成径流,修建集水池收集,自然蒸发或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水池需进行防渗处理,沉淀渣定期清除。
  机修含油废水量很小,采取地面硬化、设置小型收集池自然蒸发的方法处置,油渣定期收集焚烧处理,不得直排。采取措施后,机修含油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矿石临时堆场和废土石堆场均为露天堆放场,遇降水会产生淋滤水。根据工程分析章节可知,雨季平均每天淋滤水产生量约66m3/d。矿石淋滤水中含高浓度SS和少量重金属。工程拟对堆场外围修建排水沟,堆场作适当防渗处理,在堆场下游建挡护设施和集水池,将淋滤水全部引入集水池。矿区选用石灰石—氢氧化钠两段中和法处理含重金属的酸性矿山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或旱季洒水降下尘。
    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水质简单,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肥,不外排。
矿区产生的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水环境影响造成较大影响。
  (2)大气环境  
 采场废气主要是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扬尘、爆破粉尘、爆破有害气体、车辆尾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员工生活区使用电作能源,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
  对于矿石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本项目拟采用洒水抑制和加装除尘设备的措施予以处理。爆破作业时坚持湿式爆破,改进爆破技术,设置爆破后快速反应喷雾系统等措施,可减轻爆破产生粉尘和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扬尘均采用洒水降尘的方法,可有效减少粉尘量。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环境   
    主要为爆破噪声、设备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爆破噪声声压级约为135dB(A),经过距离衰减和绿化带、地形等屏障后,对铁厂和海里居民的噪声贡献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考虑到爆破噪声为间断噪声,影响时间较短暂,建设单位可以给予其一定的补偿的方式,以征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设备噪声源强值在82—110dB(A)之间,经过各误差因素后,预测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矿石及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为距道路中心线5m以内的条带状区域居民。项目运输量不大,可通过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并且禁止夜间运输等方式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废石总量约159.06万m3,废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开发利用方案中初步选用3个排土场进行堆放,但由于废石量大,排土场容积远不能满足要求。环评建议要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减少废石排放量。矿山开采顺序为高岭土矿—硅矿I—硅矿II—铁矿,建设方应在第二种矿种开采时直接回填至第一采空区。废石堆场周围设截排洪沟,在堆场下游建挡护设施和集水池,将淋滤水全部引入集水池,避免堆场淋滤水影响当地水环境。在矿石开采过程中应及时回填,做好矿山复垦工作。集水池产生的中和渣,经浓缩后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本矿山产品方案为原矿石,矿石采出后经人工手选后即可销售,因此无尾矿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5t/a,生活垃圾袋装后,集中收集统一送至专用堆场进行填埋处理。
  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5)生态  
 该项目为新建矿山,运输道路以及废石的堆放都会占地破坏植被,采矿期间要对山体进行剥离,将破坏矿区植被及部分动物的生存环境。在采矿过程中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矿区生态分区、分阶段恢复工作,在采矿结束后对废石临时堆场和采场的生态恢复。通过矿区生态整治工作,减缓采矿过程带来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规范安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达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外部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在本简本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7月2日起至2013年7月15止),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申请查阅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鑫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85065295邮 箱:shaoxingchun@126.com            
地址:贵阳市新华路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13885457355

cocomilk1216 发表于 2013-7-21 19:52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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