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国际货运枢纽站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珲春国际货运枢纽站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珲春国际物流开发区内,一号路、二号路、西五街、南一路、西二街、南三路合围区域。
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为62640.01万元。
5、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65660m2,总建筑面积280186m2。设计生产能力为货物吞吐量270万吨/年,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大气主要为车辆尾气、餐饮油烟以及加油站挥发的油气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办公区清洁废水以及洗车废水等;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以及车辆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包装废物以及汽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餐饮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加油站挥发出的油气拟采用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站内人员的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等经过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沉砂池处理后排入珲春市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珲春河,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建设项目的各类施工设备噪声,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房、风机置于室内或楼顶,采取隔音、减震措施;控制车辆,禁止鸣笛,加强对厂区地面的维护,并在厂区周围建设绿化带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回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货物包装废弃物,回收后定期外卖给周围废品收购站。站内汽车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矿物油,桶装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属于现代物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符合《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属于物流行业,产污种类少,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建设项目符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需要环评简本的公众,可在期限内向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林宇别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明 联系电话:18643376978
联系地址:珲春市口岸大路3169号 邮编:133300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延边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0433-2521802
传真:0433-2521101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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