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环评造假
2013年11月13日01:38 来源:法治周末杜绝环评造假,关键是要建立制衡机制。建立制衡机制要从三方面开展:一是审批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二是行业内部监督和自律;三是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34家环评机构分别予以取消资质、限期整改、警告等处分。同时,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环评工程师登记或环评岗位证书等问题的58名环评技术人员分别予以注销登记、撤销环评岗位证书和通报批评。
环境影响评价是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然而,环评机制要想真正发挥作用,环评机构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环评造假泛滥,则环评机制聊胜于无。
环评造假层出不穷,最核心的原因当然是因为经济利益而丧失职业伦理。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拿到委托合同不惜丧失原则,作出有利于项目通过的环评结论。而且,环评机构大多脱胎于政府部门,很多具有官方背景,其中好多都是地方环保部门的直属单位。
此外,在环评机构的设立和从业上,很多地方都打着规范环评市场的幌子,限制了这个市场的自由竞争,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垄断现象。比如今年浙江富阳市环保局就对全市环评机构进行了整顿,直接砍掉了一半的环评机构,并且规定“今后未保留的环评机构不得进入富阳从事环评业务”。除此之外,很多建设项目都是地方重点项目,领导如果打招呼,环保部门就必须“全力配合”,环评机构自然也是“不能通过创造条件也要通过”。
要杜绝环评造假,仅靠环保部的一次通报处理是不行的,关键是要建立制衡机制。这个制衡机制,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审批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二是行业内部监督和自律;三是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为此,首先要让环评机构成为真正的企业,与地方环保部门脱钩,解除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并且保障环评市场的自由竞争;其次,要像注册会计师协会一样,建立全国性的环评工程师协会,实施严格的行业监督和自律管理;最后,环评要引入公众参与和“同行评议”体制,环评报告要及时对社会公开,以实现有效的社会监督。
环评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但事实上,环评机构做环评报告,不仅未曾邀请相关专家和公众参与,也未曾召开过哪怕一次听证会,以至于本单位环评专职人员都要临时外借。所以,环评机构只需制作环评报告,既无需担忧审批不通过,更不必担忧公众监督,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
环评报告不公开,公众监督就无从谈起。而环评报告之所以不公开,大多是以涉及商业秘密之类作为理由。但环评报告真的是商业秘密吗?如此,审计报告是否更是商业秘密?说白了,还是要看我们在公共利益、环保利益和企业利益、地方利益之间如何抉择。要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杜绝环评造假;而要杜绝环评造假,不妨就从公开环评报告开始。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环境保护部近日“重拳出击”,通报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34家环评机构分别予以取消资质、限期整改、警告等处分。与此同时,限期整改的24家环评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担环评工作。此次通告中,环保部对违反规定的评测机构进行整改,足以显示环保部对于环保行业作假以及虚报等的“零容忍”。对于没有受罚的机构是一种震慑和警告,同时可以看出,环保行业的已经在政策、立法、执法、惩罚各个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未来环保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保障。 {: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
筑林教育 第一方面就没见过怎么落实只敢挑软柿子捏
至于拿富阳做例子
呵呵富阳自己就是个不守法的地方今年富阳下了个文件说什么重点工程“可以不用走环评程序”这不就是在跟环评法搞对抗嘛 大家都懂的 环评不好混啊 :):):):):):):):):):):):)终于开刀了。。 潜规则,大家懂得 :lol:lol:lol:lol:L;P 环评只是预测,没有造假,只有预测误差。 无所谓啦,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远不够治理行业乱象,国情 362588177 发表于 2013-11-13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所谓啦,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soso_e179:}{:soso_e179:} 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问题很多。。。
大家都懂的 环评不好混啊 评论家可以随便评,但是细节问题你不懂 任何药方都不能彻底解决环评造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