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期雨水的那些事儿
本帖最后由 半叶枫 于 2014-7-24 15:21 编辑初期雨水作为污水处理,很多人是认同的,但是在环评中如何去编制,请高手解疑。
1.需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的行业是哪些?依据是?
2.初期雨水的定义是径流还是雨水本身先不管,环评如何计算初期雨水?采用暴雨模式计算汇水面积上15min的雨水,你说是雨水还是径流的,根本说不清。本身假设就是暴雨了,瞬间形成径流···那么究竟怎么计算?假设收集径流污水,那么是否需要在暴雨计算公式中乘以系数?
3.计算出来的水量,作为收集池容积的依据,那么收集池必须单建,还是可以合建?依据是?合建情况下,应该和事故池一起用,那么事故池的大小应为污水站事故时排水水体积+初期雨水体积(有些又加了个火灾消防,这个根本算不了啊),这个是否可行?
4.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事故池或独立的雨水收集池,处理出水水质要求是?也就是排放标准应该用哪个?行业标准?还是综合三级?
静待高手···谢谢
楼主提出的这些问题也是我一直以来比较纠结的问题 上面几个问题,论坛中有些帖子没讲清楚,我在这搭个楼,希望高手过来解决掉 顶个帖,同想知道 顶楼,有高手来回答吗? 顶一个,望大佬回复! 求大佬解惑!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 50483-2019),初期雨水指污染区域降雨初期产生的雨水。宜取一次降雨初期15min~30min雨量,或降雨初期20mm~30mm厚度的雨量。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7.12.1.6经收集池收集的贮存区及作业区的初期雨水应经过有效处理,达到GB8978要求后排放。”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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