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hu 发表于 2014-10-19 17:47

关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监测点位布设的解读

关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监测点位布设的解读 《导则》“8.3.4.3 现状监测井点的布设原则:c)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应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以上”。该条款不是强制性的,在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时,水位监测点数可以适当减少;而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为了更准确地刻画地下水径流方向,则应按《导则》“8.3.4.3布设水位监测点,以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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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hongweihp 发表于 2014-12-11 22:12

水位监测是为了说明评价区域水位,绘制等值线图,因此水位监测点位数目应以绘制地下水等值线图为目的,与含水层性质与地质构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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