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 发表于 2014-10-29 18:22

高新区道路环评公示

E1号路、E2号路、E3号路、E4号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项目名称:E1号路、E2号路、E3号路、E4号路项目建设地点: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原马金铺乡的大部分)建设单位: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10日公示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述昆明新城高新产业基地东部山体工业、城镇上山一期工程项目E1、E2、E3、E4号道路工程位于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原马金铺乡的大部分)。项目总投资24712万元,该项目工程主要建设4条市政道路,占地面积共计123582㎡,总长度为4698m,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其中4条市政道路情况见表1。表1拟建设市政道路工程情况
道路E1号路E2号路E3号路E4号路
占地㎡27024182645415024144
长度m112676118051006
宽度m24243024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1、施工期①废水:拟建公路施工将不可避免地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沿河路段施工、箱涵施工、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等方面。②废气:本工程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TSP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施工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撒,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等。③噪声大量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主要的噪声源,施工机械种类较多,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施工机械,同一施工阶段投入的施工机械有多有少,施工噪声具有偶然性的特点。④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有施工垃圾、剥离表土、废弃土石方及生活垃圾。⑤生态影响工程施工会造成土地用途改变、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生、陆生生物的生境产生影响。项目所在区域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在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方式的前提下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2、运营期①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及桥面径流,污染物为沉降在路(桥)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以及散落在路(桥)面上的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②废气:项目运营期间因汽车在路面上行驶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污染物主要为CO和NO2,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另外还有在汽车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是物料产生扬尘污染。③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公路运营后车辆运输噪声。④固体废物本道路为市政道路,运营期不产生固废废弃物。⑤生态影响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公路占地所引起的植被损失。(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1.施工期①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及临时土质排水沟收集路面雨水,施工场地及路基雨水沉淀处理后再外排。②废气:配备洒水车给路面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定期洒水、保证堆垛的湿润,并配备篷布遮盖;不宜洒水的物料应贮存在三面封闭的堆场内,上部设置防雨顶棚;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工物料运输尽量在白天运输,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完善运输线路。④固体废物: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弃土方就近运至白云秧田冲弃渣场处置;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⑤生态影响:施工场地应避免设在耕地集中区内;施工营地应尽可能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尽量减少大填大挖,做好水土保持。2.营运期①废水: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定期疏浚(通)道路排水系统,清除边沟和集水管内的沉(淤)积物。②废气: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③噪声:严格审批公路两侧的新建房屋,环评建议E3号路两侧工业企业退让道路一定距离,同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④固体废物:安排专人负责清扫。⑤生态影响:利用植草护坡和砼预制块衬砌拱和方格网护坡;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四)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属国家鼓励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建设不仅完善了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路网规划,极大地带动片区经济发展,加快区域开发建设步伐,是沿线经济产业发展的需要。项目选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本环评提出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只要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可将公路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及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经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可降到环境可承受范围。本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上可行,项目建设不会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具有环境可行性。(五)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查阅和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7911230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电话:0871-65185683邮箱:448208294@qq.com(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园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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