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bspy 于 2014-12-12 08:09 编辑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4年 第79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护环境,指导、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现批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田世宏会签)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2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4日印发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gionalizing Environmental Noise Function
( GB/T 15190–2014代替GB/T 15190-94 2015-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谢谢楼主分享 看看与以前的有什么区别。 8.3.1.1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 相邻区域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50m±5m;
b) 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35m±5m;
c) 相邻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20m±5m。
这条好像和原来有点区别,需要考试的兄弟们主要注意了 cugb5102220 发表于 2014-12-12 10:29
8.3.1.1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 相邻区 ...
关键区别在于:对于边界的认定,以前写的是道路红线,现在是边界了。
大概看了下,可以理解为对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模糊的补充说明 道路红线和边界的区别是? 浮金 发表于 2014-12-12 13:58
道路红线和边界的区别是?
一样的,边界更专业化,红线是建筑行业使用的一种说法,不规范
很感谢,及时了 kanmiyoun 发表于 2014-12-12 15:10
一样的,边界更专业化,红线是建筑行业使用的一种说法,不规范
我也觉得一样呢
谢谢楼主分享 边界具体指什么 大概扫了一遍,感觉就是把距离细化了,还要再学习学习 现在技术规范越来越多,有多少是集合实际制定的 及时准确,多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