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竣工验收监测布点疑问
请教个问题:130t/h的燃煤锅炉,分别配置脱硝设施、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布点是否要监测(考核)各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还是直接在烟气的进口和出口监测即可?环评报告中注明了各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环评批复中未具体注明。如果环保设施进、出口断面不具备开孔监测条件(开孔影响锅炉使用或开孔位置不具备监测),能否监测烟气的进口和总排口?
学习学习,看是否有高人解答。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验收时主要是看最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达标。 :):):):):):):):) :'(:'(:'(:'(:'(:'( 学习呀,现在现状评估,不知道怎么监测锅炉 怎么没有高手来解答,我也是来学习的 脱硝设施、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应该设置检修旁路的,你可以分步监测处理效果 旁路应该早就不允许有了,特别是这么大的锅炉。另外,验收监测,你可以只监测进出口进行治理设施效果评价和达标评价的。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处理前无法布点的就不测,报告中提出说明即可 不知道呀,求大神讲解。 我也想知道,有没有大神可以解答的 可以只监测进出口进行治理设施效果评价和达标评价的 我们都没燃煤设施了,燃气不用治理,直接测 都是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 你在线监测达标 通过验收了就可以 了 如果报告中提到效率,应该监测进出,如果条件不容许,只测出口就行,但是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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