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waiyang 发表于 2015-3-11 16:45

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公告如下:一、工程情况介绍项目名称: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位于通化市北沟地段光复路西侧。项目所在区域北侧隔祥明北路26m为66kv变电站,东侧7m为华翔雍和苑一期工程,西侧15m为车库及通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南侧隔祥明路10m为棚户区。项目占地面积26100㎡,建筑面积为22438 ㎡,绿化面积9135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2栋4层住宅楼、车库、1栋4层会所(会所包括物业、社区服务中心、换热站、水泵房、公厕)以及煤气调压站、垃圾收集楼。二、主要环境影响(1)项目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2)项目运营期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汽车驶进厂区会排放少量尾气和路面粉尘;各种泵类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要求,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排入通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汇入浑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可行。(2)废气本项目冬季供热为集中供热,无锅炉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少量的汽车尾气,由于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小区公建配套的水泵房、供热二次泵站等设备噪声,噪声一般在75~90dB(A)之间,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降至50 dB(A)以下,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由物业清理人员收集各个垃圾箱,汇集到垃圾收集楼,每天早上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本项目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理及外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为通化市华翔雍和苑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可为附近居民提供适宜的居住空间,且项目外环境对小区的影响较小,该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在施工期不可避免地对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在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噪声排放均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对环境负面影响可以接受。项目运营期采用集中供暖;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通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泵房、换热站等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经各项降噪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经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十分显著,综合效益明显。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房期间公示环评审批意见及“三同时”验收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建设项目可行。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通化华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鹤    联系电话:3560016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九、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通化市环境保护局十、公告起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30日                                                 通化华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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