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盆地东缘韩城南区块煤层气产能开发项二次公告
一、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气田面积为131.7km2,涉及韩城市嵬东镇、芝阳镇、板桥镇共3个乡镇,工程共将建设2座集气增压站和145座井场,同时敷设联接井场、集气增压站和处理厂的管线。
项目总开发规模为5亿m3/a,总投资152692万元,项目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龙门汇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地占用,管道、道路施工等活动破坏地表植被和扰动土壤,进而加剧水土流失,钻井、压裂过程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钻井施工队对局部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生产期气井排水,集气站设备噪声、废机油及生活污水,事故状态主要风险源为集输系统事故泄露导致火灾、爆炸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址、布线,减少临时占地;井场修建防渗泥浆池处理钻井及压裂废水;各井场、站场设火炬处理未利用煤层气,严禁直接向大气中排放煤层气。
生产期污染防治措施:煤层气的采气、外输等采用全密闭工艺;气井排采废水经沉淀后由汽车拉运韩城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井场、站场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制定安全有效的应急措施及预案,杜绝风险事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在采用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落实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现就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意见,公众可就当地环境状况、项目选址、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内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杨磊张宏
联系电话:029-87879028029-87873497
传 真:029-33579099
邮 箱:563203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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