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自己 发表于 2015-3-18 09:53

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工程概况: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选址位于宁远县麦地江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工程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联系人:周仁生   联系电话:15574642288    电子邮箱: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麦地江村   邮编:425600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8975798032    电子邮箱:616526565@qq.com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沿江路312号   邮编:475000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勘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2、主要工作内容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宁远县昌顺塑料加工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