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置地有限公司重庆101大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重庆101大厦”项目由华熙置地有限公司开发以居住为主,集商业、办公酒店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根据华熙置地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重庆101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013年05月20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为期10个工日的第一次公示。根据“重庆101大厦”项目方案设计,现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一、建设项目概要2008年,重庆杭热实业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渝中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投资建设重庆国际金融中心,并获得许可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308103K72517789)。2010年经企业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重庆杭热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命名为华熙置地有限公司。2014年5月,重庆华熙置地有限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相关环保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设单位申报,重庆市渝中区环境保护局以渝中环评通11号文下达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要求本工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于建设单位开拓项目市场需要,原发改委备案拟定的“国际金融中心”名称在申报环境保护相关手续时更名为“重庆国际金融中心二期(重庆塔--西塔)”,后又确定将拟建项目更名为“重庆101大厦”,并以该名称完成后续报件。拟建工程总用地为9834.0m2,总建筑面积为270686.9m2,共建设一栋96F/-8F综合大楼,主要建设包括酒店、单元式办公(产权出售)、办公、商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09373.10m2,地下建筑面积61313.80m2,主要设计酒店及配套45940.87m2,办公70197.74m2,商业40109.25m2,单元式办公39945.93m2,地面设备及避难层20542.49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53322.50m2。工程地上总容积率21.29,建筑密度67.77%,绿地率7.12%,停车位1029辆。计划2015年12月动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8年。二、周围环境概况拟建工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圈,属于渝中区渝中半岛组团E分区E11-2/02号地块,周边主要以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为主的城市区域,经人类多年活动,形成成熟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周边主要布置金利国际商办楼、国贸大厦、国际金融中心、阳光星座商住楼、中央商务区商办楼、合景聚融商住小区等敏感目标。file:///C:/Users/wangyc/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三、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减缓措施1、施工期(1)噪声拟建项目处于城市中心区,周边紧密布置有商业办公、住宅区,施工期环境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大。根据施工噪声的污染特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杜绝人为制造高噪声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渝府发43号之“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噪声控制。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所接受。(2)固废拟建项目场地内完成土石方平衡,产生弃方约11.4万m3,产生建筑垃圾约36872.34t,运往渝北沙坪建筑垃圾填埋场以及江北陡溪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经以上措施防治后,施工期固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是扬尘的控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渝府发43号之“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防止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控制扬尘七项强制性规定,包括设编制控尘方案、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硬化、渣土密闭运输、设置冲洗设施、落实湿法作业、建筑材料覆盖强制规定。经采取洒水等措施后产生的扬尘等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预设生化池处理后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后上清液回用于汽车轮胎冲洗和场地洒水抑尘等。(5)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按照经渝中区市政管理局审批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相关措施进行。(6)振动 项目施工期振动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建设采取的少量爆破以及汽车、空压机、钻机等造成机械振动。通过合理布置总平,控制爆破用药量,控制爆破振动速度,采用安全先进的爆破技术等措施保护周边建筑及轨道安全。2、服务期(1)废气拟建工程生活燃料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属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小。商业和酒店餐饮设置独立专用油烟烟道,油烟引至商业所在建筑塔楼顶排放,净化后油烟浓度低于2mg/m3。地下停车库通过送排风系统把汽车尾气换至地面,排放口需隐蔽且做好绿化。柴油发电机废气废气由抽排风系统经土建竖井引至所在建筑塔楼顶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设置专用排气管道,就近引至建筑塔楼顶排放。每个锅炉房只可设置一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得小于8m。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建筑屋顶排放。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所在位置在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截留服务范围内,商业和酒店餐饮的含油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中,酒店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嘉临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小。车库设备用房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雨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水泵、变配电设备等主要噪声设备设置于地下层设备用房内,房间采取隔声、设备消声、减振等措施,可降低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水泵、柴油发电机、变配电设备设置在地下设备用房内,经墙体隔声后可降低对室外噪声;通过设备选择振动小的产品可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水泵进出水管上均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压水管上设置弹性支、吊架,可降低室外噪声。地下层设备用房及车库抽排风系统,自然进风,负压排风,通风进、出口设置消声百叶,设备选用低噪声机组,机房内采取吸音材料装修,降低噪声污染。冷却塔设备按照《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低噪声型冷却塔》(HJ-T385-2007)要求选用低噪声型冷却塔,进出口风口增加消声器;采用消声水垫和落水消声器控制集水盘落水噪声的影响;采用减振器和橡胶软接降低冷却塔振动的影响。冷却塔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冷却塔四周和顶采用百叶窗屏障隔声和通风。锅炉使用过程中锅炉排气管道产生的噪声可以通过加大烟囱直径和设置消声器进行降噪,一般采用小孔消声器或多层孔板的节流降压与小孔喷注复合消声器、扩容减压与微孔板引射掺冷复合消声器,可降噪约30~45dB(A)。锅炉燃烧机和配套的鼓风引风等均设置在室内,建议采用隔声门,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玻璃,风管道设计消声器项目机电设备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后每日由物业公司分别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餐厨垃圾由业主按规定收集后统一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电子垃圾、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密闭桶储存,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五、项目选址、规划、总平布局、政策等分析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渝中半岛组团E分区E11-2/02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C1C2商业金融业用地,拟建工程设计以酒店、办公和商业为主,用地规划符合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所在地自然地质条件良好,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周边主要规划为居住区、办公区等,本项目与周边规划环境相融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简单,浓度低,排放量小,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外环境主要是交通噪声、轨道二号线振动对本项目的影响,但经过总平面布局、建筑隔声等控制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无制约本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项目考虑用地规划要求、周边环境、地块本身等因素,进行总平面布置,建筑布置、交通组织、环保设施和配套设施布置等方面布局基本合理。六、总量控制:根据项目特点和治理情况,拟建工程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因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无须申请SO2和NOX的总量。本项目的总量管理指标,COD:50.83t/a、NH3-N:6.78t/a。拟建项目废气中污染物的总量为SO2:0.503t/a、NOX:4.919t/a七、总体结论拟建工程选址符合重庆市总体规划、渝中半大组团E标准分区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简单,污染量较小,影响范围小,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为环境所接受;外环境中交通噪声、轨道二号线振动的影响,在采取隔声、建筑退让和总平设计等措施后,外环境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评价认从环境角度看,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可行的。八、公示有效期本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其10个工作日内。九、联系方式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华熙置地有限公司;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18223586606;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7号8F;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67634469传真电话:67636378联系地址:江北区红旗河沟红石路8号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华熙置地有限公司2015年4月22日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