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0309 发表于 2015-9-21 08:19

《农安县兴远骨伤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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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农安县兴远骨伤康复医院提出了农安县兴远骨伤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合隆镇302国道东侧,院址北侧20m为居民区;院址西南角有一宾馆,厂界南侧60m为在建居住小区;东侧为水塘;西侧46m为302国道。本项目主体建筑为门诊楼一栋、住院楼一栋,医院总用地面积5356.34m2;医院建成后设有床位328张,其中住院部床位171张,门诊部床位157张,接纳病患最大客流量为200人次/d,全院员工共450人,其中医院配备医护人员345人,其他人员105人。二、主要环境影响:⑴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⑵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⑶噪声。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⑷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污泥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应标准要求,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伊通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⑵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及食堂油烟。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SO2、NOX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55%、0.68%,出现的距离为216m,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设不含曝气或厌氧处理,且污水处理站设单独封闭操作间,污水处理池加盖,并设有除臭装置和15m排气筒,可有效的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⑶噪声:通过对产噪设备配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合隆镇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实现所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可电话或邮件联系评价单位索取简本,或直接登陆邮箱下载(jlu_eia@163.com);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评价单位:王先生(0431-85168031,26527326@qq.com)
建设单位:张先生(15844074246,38695419@qq.com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他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⑵最关心项目的哪类环境影响;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的意见;⑷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调查、电话、电子邮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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