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鹏箱包皮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浩鹏箱包皮具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广州市浩鹏箱包皮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租用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项目内有生产厂房1栋(四层),办公楼1栋(四层)。本项目主要从事拉杆箱包和挎包的生产,年产拉杆箱包6100个,挎包1900个。项目现有员工1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浩鹏箱包皮具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联路5号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28607182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372-2150217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公众可以采取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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