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公示
项目名称 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供热是保障北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科学合理进行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对于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全面建设“绿色北京”、改善大气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响应北京市和大兴区政府锅炉煤改气的号召,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对锅炉房进行煤改气,拟拆除现有5台15t/h燃煤热水锅炉,新建3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及其他辅机设备,承担供暖供应。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业大街金惠园供热厂内。本工程保留原锅炉房建筑,在原有燃煤锅炉房内进行改造。金惠园三里原燃煤锅炉房改建为燃气锅炉房,拆除现有5台15t/h 燃煤锅炉本体及烟道系统、操作柜、循环泵、补水泵、软水器、供水压力罐、软水箱、鼓风机、引风机、烟风道、除尘设备及锅炉房内部配套管道阀门仪表等锅炉附属设备,保留锅炉房建筑物、配电柜,燃煤烟囱闲置。新建3台20t/h 的燃气锅炉设备和辅助设施,包括:锅炉主体3套,补水泵 、循环泵、软化水处理设备、防爆灯、天然气报警器、操作间、循环泵、20m 高的烟囱3根。
本项目投资4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建筑面积1432.75m2,供暖面积795782.26m2,员工32 人,日工作24 小时;年工作123 天。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运行产生的烟尘、NOx和SO2。
项目共设3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24h运行(只供暖季运行),年运行天数123d。锅炉安装了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量共计9810万m3/a ,通过高度为20m烟囱直接排放。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烟尘排放量共计0.432t/a,NOx排放量共计6.6708t/a,SO2排放量共计0.86t/a,锅炉废气中烟尘浓度为4.4mg/m3,SO2浓度为8.8mg/m3,NOx浓度为68mg/m3。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2017年3月31日前的新建锅炉限值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燃气热水锅炉烟囱高度为20m,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燃气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m的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装置反冲洗废水与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场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一并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黄村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分别为:COD:280mg/L,0.812t/a;氨氮27 mg/L,0.0783t/a可溶性固体总量:1500mg/L,4.05t/a。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热水循环泵、补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类比同类行业设备的噪声值,其声压级约在65~8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燃气锅炉运行过程无固体废物产生。
生活垃圾按0.5kg/人·d,员工共32人,年工作日123天32人次值班,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评价标准
1.废气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2017年3月31日前的新建锅炉限值标准。
2.废水排放:
本项目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相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排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软化水设备反冲洗排水以及锅炉排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软化水设备反冲洗排水以及锅炉排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村污水处理厂。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分别为:COD:280mg/L,0.812t/a;氨氮27 mg/L,0.0783t/a可溶性固体总量:1500mg/L,4.05t/a。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在大兴地下水准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污水经场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大兴区黄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且项目区的污水管线、固体废物存放场所均采取防渗措施。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统一供水,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造成影响。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运行产生的烟尘、NOx和SO2。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烟尘排放量共计0.432t/a,NOx排放量共计6.6708t/a,SO2排放量共计0.86t/a;锅炉废气中烟尘浓度为4.4mg/m3,SO2浓度为8.8mg/m3,NOx浓度为68mg/m3。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2017年3月31日前的新建锅炉限值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燃气热水锅炉烟囱高度为20m,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燃气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m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燃气热水锅炉、热水循环泵、补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与基础间加装减振装置,水泵进出口加装消声器,燃气热水锅炉风机口加装消声装置,对燃气热水锅炉房及循环水泵房进行密闭设计等措施后,噪声可降低15~3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厂区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回收桶,并尽量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固体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妥善处理,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固体废物处置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固废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运营过程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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