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雅子 发表于 2015-10-4 17:47

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大楼项目环评公示

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大楼项目环评公示    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大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4日~2015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339号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3417061856电子邮箱:413919926@qq.com项目概况: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大楼项目选址于平远县仁居镇中山东街22号,北面边界为一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及农田;南面边界为一红军纪念公园;西面边界为一屠宰场及仁居河,距离50m处为居民区;东面边界为空地。本项目占地面积460m2,总建筑面积1380m2。建设住院楼一幢,3F,建筑面积为1380(合2.07亩),采用框架及砖混相结合的建筑方式;配套公用基础设施(包括配电房、污水管道、消防设施、其它公用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将设置病床60张,年住院人数约600人次,年门诊人数25550人次。总投资276万元。项目总投资2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该卫生院属于一般卫生院,不接纳收治传染病人,该院的诊疗科目设置为内儿科、中医科、妇产科、防疫科、五官科、医技科,该院原则上不设置其它诊疗科目。本项目不包括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设备,产生的污染物中不含放射性元素。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机械及汽车尾气。其中扬尘通过洒水、加盖蓬布、严格管理等措施;机械及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安装尾气净化器;通过以上措施降低扬尘其对周围的影响。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项目油烟通过湿式静电滤油机过滤,油烟滤除率可达80%以上;基本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污染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供当地农田施肥灌溉,施工废水通过修建沉砂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预处理,沉渣脱水后与工程弃渣一并处理,上清液回用,不会降低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本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后与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调节池经泵提至生物接触氧化去除大部分的污染物后再进入二沉池,经沉淀后进入接触消毒池去除不部分的细菌,最终汇入储水池,回用于冲刷地板、绿化灌溉,不对外排放。3)噪声污染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有各种作业机械(挖掘机等)和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防噪减震,设隔声屏障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污染。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就诊病人的人杂噪声,通过对卫生院内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加强对院内就诊人员及办公人员的管理,禁止大声喧哗;设置院内四周围墙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加强院内绿化植树,能够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施工弃渣、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量均很小。项目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派人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由环卫工人及时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项目产生的施工弃渣、弃土等必须统一收集、装运、按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统一处置。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处置如下:将医疗垃圾与一般生活垃圾分开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垃圾储存间集中消毒;消毒后的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往梅州市医疗垃圾焚烧管理站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负责清运处理,定期清理,统一处置;食堂垃圾属于严控废物。对于项目产生的餐余垃圾应定点收集,并加盖储存,定期送至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需委托资质单位集中进行处理,并执行三联单制度,定期向当地环保行政机关报告相关资料。经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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