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 发表于 2015-10-27 09:08

公示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人:郭景海 13804419489

小强~ 发表于 2015-10-27 09:22


吉林市华侨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华侨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厦门街8号楼
总投资额:本项目注册资金200万元。
(二)现有建设内容:
吉林市华侨医院总占地面积1066m2,建筑面积5380.3m2,共7层。医院共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科、麻醉科、皮肤科、中西医结合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X光科)、预防保健科等,共有床位102张。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华侨医院
联 系 人:孔洪杰
联系电话: 1890442729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人:郭景海 联系电话: 13804419489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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