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don-hydro 发表于 2016-1-19 09:40

交通运输类-地下水评价等级

本帖最后由 gordon-hydro 于 2016-1-19 14:07 编辑

按16年环评导则,交通运输类: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只有公路涉及加油站为二类项目,铁路轨道交通涉及机务站、维修、加油的为三类建设项目。而且这些站场一般不会设在敏感区内,故大多都做三级评价。可线路穿过敏感区怎么算呢,导则上说有机务、维修、加油的作为三类项目,这意思是线路穿过敏感区算做四类建设项目,不需做地下水评价?

gordon-hydro 发表于 2016-1-19 10:07

6.2.2.4 补充说明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输油站、泵站、加油,机务。服务)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 路线穿过地下水敏感区按照三类项目执行?线路基本算是没有污染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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