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88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规范火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3月22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
3.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