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桥 发表于 2016-4-25 09:24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湖畔街等道路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湖畔街等道路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湖畔街等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1条主干路,2条次干路以及8条支路及其附属工程。其中:道路长度17601.351m、污水管道长度21660m、雨水管道长19727m、车行道面积360404.13㎡、人行道面积76647.65㎡、绿化带面积99684.92㎡、路灯878套,宽达路为主干路,和安街、远盛路为次干路,其余八条路为城市支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翰林联系电话:13074300071(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789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8780560(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噪声及地表水、生态环境预测与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认为该道路的选线、布局合理性(2)您认为修建该道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您认为修建该道路是否有利于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4)您认为道路建设对您的最大负面影响(5)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6) 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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