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已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东连曙光路,北靠平石路,西、南两侧均为草地和水域。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494 m2,总建筑面积为58100 m2,总投资3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审判功能性用房、审判业务用房以及综合配套用房、停车场、法警训练场及干警运动场、集散场地及警卫及传达室房等。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6号联系人:王科联系方式:13922353001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371-36883728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3)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4)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公众可以采取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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