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里造 发表于 2016-5-26 16:03

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信息公开报告

为了进一步了解规划环评审查信息公开情况,推动规划环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后简称“广州绿网”)在2015年的工作基础上,面向环保部和31个省级环保开展了规划环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由此,广州绿网对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项研究,现以《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信息公开报告》(后简称“报告”)为题发布。

与该报告一同发布的还有《关于建立和完善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建议》(后简称“建议”)。目前,该报告和建议已递交至环保部部长信箱。

报告显示,规划环评审查信息无论是主动公开情况,还是依申请情况均不太乐观,都只有1/3左右的省级环保部门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名单中的部分信息。在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31个省级环保部门中,还有7个环保部门没答复,需要在信息公开流程上进一步完善。

报告指出,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环保部,不但没有主动公开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也没有公开广州绿网申请公开的“贵单位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组织审查的规划环评信息,包括对应的规划环评报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名单、未通过审查的名单及原因等;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间向贵单位征求意见的规划信息,包括规划文本、贵单位关于该规划的意见(建议)”2类信息。

在给广州绿网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环保部要求广州绿网补正申请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并明确具体名称、文号,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申请,不要有询问、咨询等字样。

报告显示,广州绿网收到的24份答复中,有6份明确要求调整为“一事一申请”。

广州绿网在报告中认为,“一事一申请”原则在依申请公开中被滥用。在向广东、重庆、山东提起的35项、6项、27项有具体规划环评名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依然被要求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调整。按照这种答复,广州绿网提出了多少个有具体规划环评名称的信息公开申请,就要填写多少张信息公开申请表。这会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申请人尽快获取信息,也不符合国办发〔2010〕5号)号文和《信息公开条例》的本意。

报告还显示,广州绿网收到的24份答复中,有3份明确要求补充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理由。

报告认为,这种要求提交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理由也不够充分。

同时,报告也认为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态度同新环保法实施前相比,有非常大的进步,也有意愿来公开更多的环境信息。

鉴于规划环评的重要性和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缺乏,报告建议:

建立和完善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推进各级环保部门主动广泛公开规划环评审查信息,包括规划环评报告全本、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名单、未通过审查的规划环评名单及原因等,并发布各地现有的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规划名单和没有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名单。

《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信息公开报告》http://www.gzcy.org/uploadfile/2016/0526/20160526030236231.pdf

《关于建立和完善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建议》http://www.gzcy.org/uploadfile/2016/0526/20160526031625627.pdf

工厂里造 发表于 2016-5-27 10:00

来来来:lol顶起

工厂里造 发表于 2016-5-30 09:58

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环保部,不但没有主动公开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也没有公开广州绿网申请公开的“贵单位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组织审查的规划环评信息,包括对应的规划环评报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名单、未通过审查的名单及原因等;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间向贵单位征求意见的规划信息,包括规划文本、贵单位关于该规划的意见(建议)”2类信息。

工厂里造 发表于 2016-6-22 10:19

关于建立和完善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建议的回复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立和完善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是规划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行政许可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相关内容,目前我部正在研究制定规划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如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审查小组名单等)的相关制度,从而依法依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提高规划科学性的作用。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规划编制机关组织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因此,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信息公开事宜应由规划编制机关负责。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你中心可根据需要向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规划环评情况。

  非常感谢你中心对环境保护的关心与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规划环评审查信息信息公开报告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