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ie521 发表于 2016-7-1 14:40

东辽县中医院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东辽县中医院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辽县东辽大街与新发路交汇,场区占地面积为10000㎡。总建筑面积为9000㎡,其中:门诊综合楼7560㎡;行政后勤保障楼1440㎡。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100张,建成后接待能力约为350人次/日。总投资5000.00万元,全部为项目建设投资。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废水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试化验废水及医院日常地面清洁废水,废水全部经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东辽县城市下水管网,再经东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其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2、废气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根据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对于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的要求:①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如臭氧活性炭吸附等方法)后排放,不宜直接排放;②通风机宜选用离心式。本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拟通过通风机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其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在煎药过程会产生有中药异味的水蒸汽,经煎药室内的排风装置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4、固体废物根据院方提供数据结合现场踏查,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中药渣。①医疗废物:医疗垃圾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有机污染废弃物,送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堆存,定期由东辽县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②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③废活性炭:可全部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再生处理。④污水处理站污泥:可全部经过压滤、氯化灭菌处理后由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⑤中药渣: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⑥普通一次性医疗用品: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站。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拨打电话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向环保部门反映。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辽县中医院联系人苏野   联系电话:15843730008五、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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