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山城镇CNG减压站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山城镇CNG减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网上公示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山城镇CNG减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山城镇CNG减压站项目,梅河口市山城镇,本项目占地为山城镇老自来水公司所有,属于工业用地。拟建厂区东侧边界5m为横道河路,隔路为空地,南侧边界19.1m为居民平房,西侧边界6.5m为横道河,北侧边界27.9m为铁路,隔路为空地。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约为220m2,建设办公站房1座,包括办公楼、压缩机房、门卫等建筑物。另外建设配套的供气管线(管道DN200mm,长度3300m)。本项目建成后设计供气规模为1000m3/h,主要供给山城镇居民(大约5000户)日常生活用燃气。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道,经过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辉发河。(2)废气①烃类气体本项目不购置天然气罐车,天然气由梅河口市燃气公司提供运输,采用汽车运输至卸气站内,接入小区供气管网供给山城镇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用燃气。根据类比调查,罐车运输过程中烃类气体挥发量约为0.248t/108m3,估算出罐车运输过程中的烃类气体挥发量为0.0217t/a。天然气输送管线中烃类气体挥发量约为0.1%,估算出管线中的烃类气体挥发量为 8760m3/a,天然气的密度为0.696kg/m3,管线中的烃类气体挥发量为6.10t/a。天然气在罐车运输及管网输送的过程中,产生的烃类气体挥发量总计6.1217t/a,经预测得知,其最大落地浓度小于4.0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4.0mg/m3的要求。②燃气锅炉烟气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燃气锅炉产生的总烟气量约为0.286×106m3/a,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29.4mg/m3、0.0084t/a,烟气中NOx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136mg/m3,排放量为0.039t/a,烟尘排放浓度为17.5mg/m3,烟尘排放量为0.005t/a。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经1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中的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200mg/m3、SO2:50mg/m3、颗粒物:20mg/m3)的要求。(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设备及燃气锅炉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95dB(A),经设置降噪减震及隔音间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4)固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1.28t/a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经严格管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现象,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生产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评价针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将工程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项目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6年7月28 日—8月10 日,共10天。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金杉电话:15585666061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联系人:张工电话:0431-85161277公示时间:2016年7 月28日-2016年8 月10 日 学习一下此类环评信息怎么编制~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