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冰梅 发表于 2016-8-30 15:46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苍洱大道工程(大凤路至大丽路)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苍洱大道工程(大凤路至大丽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项目位于大理市大凤路(G214)与大丽路之间,西起大凤路,东至大丽路。道路总长约1362米,红线宽度为30米,车道设计为单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一、项目名称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苍洱大道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大理市大凤路(G214)与大丽路之间,西起大凤路,东至大丽路。道路总长约1362米,红线宽度为30米,车道设计为单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0万元。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影响有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影响,施工废水的产生于处置,施工废气及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生活垃圾及废料。营运期环境问题:主要车辆行驶工程中产生的噪声,车辆排放的尾气等,此外道路养护对环境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施工期环保措施: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采取推荐的洒水抑尘等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期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临时沉砂池。运营期环保措施: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建设;加强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地面的清扫、维护。五、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联 系 人:赵艳燕联系电话:18887232918评价单位名称: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高工联系电话:18206787725六、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施工期环保措施: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采取推荐的洒水抑尘等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期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临时沉砂池。运营期环保措施: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建设;加强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地面的清扫、维护。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拟定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是什么?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收的范围内?(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4)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5)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6)其他建议?九、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十、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                              2016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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