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一次网上公示
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一次公示 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111号,于2001年取得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01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与销售天然椰子汁、天然矿泉水等包装饮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就“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 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项目(2)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盛路111号。(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96029m2,目前项目主要进行利乐装椰子汁、矿泉水(桶装、瓶装)、冬瓜茶、菊花茶、凉粉饮品、豆奶、果冻、果蔬饮料(荔枝爽、椰子酱、椰树派对、果肉芒果、芒果·菠萝)等包装饮料生产加工以及易拉罐、矿泉水瓶等辅助产品生产加工。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687599689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钢铁街西段联系人:郭工电话:0476-8880045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编制现状评价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主要工作内容:⑴现有项目回顾性评价分析;⑵项目概况;⑶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⑷项目已采取的环保防治措施;⑸项目现状环境质量监测;⑹项目现状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结论与总结。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在本公告发布 10 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公示单位:椰树集团海口罐头厂有限公司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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