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shbs59812357 发表于 2016-10-31 11:04

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护岸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护岸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护岸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天津中心渔港休闲区港池项目坐落于天津市中新生态城,位于中心渔港已建成的东防波堤与隔堤之间,北至平水五路、西至经二路、东至经三路。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护岸等基础设施工程,是天津中心渔港休闲区港池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护岸总长度1663.13m。其中,项目4-1地块和4-2地块及其临近区域建设1000m长人工沙滩,8地块进行景观护岸改造,护岸型式采用直立式,护岸长度663.13m,护岸外侧建设663.13m长环弯步道。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1、流场计算结果:采用经过验证的潮流数学模型,计算了本工程附近水域的潮流场。由计算结果得知,工程海域处于渤海湾顶部,本海区海流基本属于往复流,涨潮流主流向NW,落潮流主流向SE,落潮流历时大于涨潮流历时,涨潮流流速大于落潮流流速。由岸边向外海随着水深增加,流速逐渐增大。2、地基处理产生的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地基处理产生的悬浮泥沙仅对工程附近水域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基本不会影响到中心渔港及其主航道,也不会对该水域的其他作业区产生不良影响,而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消失。3、景观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论,人工沙滩的潮间段将产生一定的淤积,建议本工程营运期由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如定期清淤等相应措施,以保证本工程营运后与项目所在功能区相适应。清淤的措施可以采取机械清淤、网坝清淤、人工换沙、洗沙等。4、其它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噪声,分别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减小影响,同时考虑到周围环保目标较少,且距离较远,因此受本项目施工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治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均能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中心渔港相关规划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将产生影响,在采取了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咨询项目补充信息,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鑫;电话:18622563815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市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联系人:宋薇;电话:598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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