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_rfF1I 发表于 2016-10-31 11:11

东辽县安石镇生物质炭气电热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公示

东辽县安石镇生物质炭气电热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地点东辽县安石镇x066县道27km+600m处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7991.37万元,总用地面积14663m2,建筑面积约3009m2,年产气量3.51×107m3,每年可产生炭、液、油产品2.2517万吨;年余气发电1625×104kwh;供热面积为1.84万平方米;年消耗秸秆4.9335万吨。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为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生态影响,通过抑尘、降尘、沉淀回用、隔声屏障、集中收集处置、生态恢复等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中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运用于农肥;废气中粉尘通过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一般固体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噪声设备经降噪隔声处理后厂界处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预期达到的环保果及评价结论要点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可电话或邮件联系评价单位索取简本;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对本项目了解程度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的影响如何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王经理   18643060120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裴峰1860440477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是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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